本报讯 9月13日,临海市工商局灵江工商所查获了我省首例利用互联网发布伪造的电子执照案件。 9月10日,该所执法人员在对网络广告进行监测时,发现某网站宣传的“阿里香连锁品牌附属于浙江省临海市阿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有阿里香饮食技术推广中心、旅游用品厂,集配方研制、技术培训、设备开发生产为一体”、“目前,我们拥有全国范围内‘阿里香连锁’四百余家”等内容,存在猫腻。 点击该企业网站上的“电子执照认证”链接时,页面赫然出现盖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浙江省临海市阿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执照图样。 作为企业身份电子化标识的电子执照,是由浙江省数字认证中心签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内嵌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的,用于证明企业身份的数字证书。 由于该网页酷似浙江省某企业的电子执照认证页面,而且页面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等登记项目一应俱全,甚至还有通过2005年度企业年检的贴花,极具迷惑性。 然而,这份电子执照的内容和相关印章却漏洞百出—— 执照上面的登记单位为“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海分局”,说法显然有误;上面盖的公章居然为“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路桥分局”,更是牛头不对马嘴。 再追查其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临海市工商局仅有一条和该公司字号、地址相同的登记信息。该信息登记名称为“临海市××饮食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为朱某,是一个个体工商户。 经认定,临海市工商局并未对该公司进行注册登记,公司电子执照系伪造的电子执照。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林学富 张溢) |